香港特区与中央的关系已通过香港基本法得以制度化、法律化,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为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这一关系,必须建基于对“一国两制”原则的遵循和对香港基本法的贯彻执行,具体而言,也就是必须遵循如下原则: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关系的原则、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的原则、坚持高度自治与必要干预相统一的原则、排除外部势力干预的原则及贯彻法治的原则。
尽管香港基本法“是一个创造性的杰作”,“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它对中央与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作出了明确而较为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但却缺少一些具体而可具操作性的内容,且在香港基本法文本之外,也没有其他富权威性、能显示立法原意的法律文件。因此,在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的具体实践中,也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对其权责划分认识不清或存在“灰色地带”的问题和困难。这也是符合法律实施的发展规律的。而在两种不同制度和文化背景下,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方面是中央和香港特区双方应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上积极互动,理性沟通,加强磨合,求“一国”之同,存“两制”之异,相互尊重包容,建立互信,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通过相关的政治实践和法律实践,取得共识,探索并形成一套长期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惯例;另一方面则可在必要时修改基本法,对与现实存在根本性差异或囿于立法者自身局限而存在缺陷的、涉及中央与香港特区关系的有关条文予以适当修改,以更加符合及真实反映基本法有关条文的立法原意、立法精神及香港的实际情况,从而使香港基本法日臻完善,使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能在法定的轨道上顺畅、稳健地向前发展。
一国两制即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及最高军事机关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依法处理香港特区有关的事务,是国家对香港 特区恢复行使主权和领导权的最好体现。虽然从大体上来说,中央对香港特区的政策是积极不干预的政策,只在确有必要由中央决定或干预某一事项时,中央才会出面,但是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本质上仍旧是授权与被授权、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首先,中央和香港的关系要以一个中国为前提,香港首先自我定位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要服从党的领导,遵循党的教诲,服从党的指导方针。
再而,香港作为特殊的一部分,有着特殊的历史政治地位,我们允许香港有独立的地方宪法和地方独立法规,同时拥有自主的地方治安条例,毕竟香港作为世界第三金融中心的地位,它是以资本主义的运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超大城市,基础建立于资本积累,所以我们不能一味的要求香港忽视历史,盲目实行社会主义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所以一国两制的制度现阶段对于中央和香港来说是完全正确的。
最后,香港作为一个文化自主的地方,自主言论权应该被保持,这个地方的魅力在于自由,如果中央强制限制了它的言语权,那么香港便不再是香港了。
李嘉美 201420114116 仲恺农业创新141班
如何描述“一国两制”下香港与中央的关系?打一个形象的比喻,两者关系就像是嫁接(grafting)中接穗与砧木的关系。中国作为以中央为主干的一棵大树,取其中的一个枝干为砧木,香港作为接穗就嫁接在上面,澳门同样是一个接穗,嫁接在另一个枝干上。这一“嫁接理论”可以形象地描述回归前后香港与中央的关系,解释近年两地交往中出现的一些摩擦和问题,并尝试寻找解决之道。
嫁接——香港与中央的关系
嫁接是植物的人工营养繁殖方法之一。即把一种植物的枝或芽,嫁接到另一种植物的茎或根上,使接在一起的两个部分长成一个完整的植株。接上去的枝或芽称为接穗,被接的植物体叫作砧木。
香港本来是中国这颗大树上的一根枝条,自秦朝划归南海郡番禹县以来,历经汉、晋、隋、唐、五代、宋、明,一直处于历代王朝所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的管辖之下。直到1842年,英国殖民者迫使清王朝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香港岛及其附近小岛被割让给英国。此后,英国又通过1860年的《北京条约》和1898年的《中英拓展香港界址专条》等,侵占了九龙、新界等地,其中新界以99年的租期租予英方。至此,香港在主权上与祖国分离。
由于香港独特的地理位置,英国人攫取香港主要是想打造一个获取更多商业利益的通道。因此,英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像对待其他殖民地一样致力于改造香港的政治体制、社会结构,而是采取了一种“怀柔殖民”的政策,在不触及政治主权的情况下,允许香港在经济、社会等领域自由发展。
虽然香港的发展环境较为宽松,但作为英国的一块殖民地,它不可避免地沾染上西方的色彩。20世纪风起云涌的国际形势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国共两党内战、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对峙、新中国的成立以及伴随其成长的一系列国内运动,都不可避免地给身处其中或周边的香港带来一波又一波地冲击。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经济腾飞,“香港意识”、“本土意识”等开始萌生。在英国的实际管控之下,中国又宣称不放弃主权,在这样“借来的时空”中,香港迅速成长,从这里汲取点营养,从那里汲取点营养,再加上自身的勤奋努力,逐渐长成一枝不同于中国也不同于英国,不中不西,或曰亦中亦西的枝条。
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以“一国两制”的管理方式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意味着香港这根枝条被重新嫁接到以内地为主干的中国大树上。由于与母体分离了150多年,香港已经有了自己的发展模式、发展轨迹,开不同于内地的花,有自己独特的香味,因此,在嫁接之初,双方难免出现一些不适应甚至排斥的情况。对香港而言,要存活下去,保持自己的特色,首先要接受并适应砧木,至于会否影响到砧木,那是后话。
一国两制香港回归20年来,港人生活方式保持不变,资本市场却蒸蒸日上,深度和广度都得到很大提升。过去二三十年间,香港为内地吸引了大量的资金。未来20年,香港将继续为内地改革开放发挥作用,同时将实现角色转变:从为内地吸引资金,到为内地配置资产。一国两制”是香港一个很重要的优势。因为“一国”,所以香港不会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因为“两制”,意味着香港可以保留符合国际金融市场惯例的机制、投资文化和整体监管框架。这样,“国际的钱”愿意来投资,“国际的货”愿意来这里接受监管,进而吸引内地的投资。在“一国两制”下,内地可通过香港,把进出的闸口放得很开,但又是有序的,因为它“跑不了、坏不了、乱不了”。
一国两制香港回归20年来,港人生活方式保持不变,资本市场却蒸蒸日上,深度和广度都得到很大提升。过去二三十年间,香港为内地吸引了大量的资金。未来20年,香港将继续为内地改革开放发挥作用,同时将实现角色转变:从为内地吸引资金,到为内地配置资产。一国两制”是香港一个很重要的优势。因为“一国”,所以香港不会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因为“两制”,意味着香港可以保留符合国际金融市场惯例的机制、投资文化和整体监管框架。这样,“国际的钱”愿意来投资,“国际的货”愿意来这里接受监管,进而吸引内地的投资。在“一国两制”下,内地可通过香港,把进出的闸口放得很开,但又是有序的,因为它“跑不了、坏不了、乱不了”。
将“一国两制”诞生的历史、实践及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具体安排,向国际社会、内地人民及香港人民作一全面回顾,有利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一旦出现争议时可基于各方对历史及法律的正确认识,提出实际的解决方案,令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实践的路更成功,为国家、为人民创造更幸福的将来。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具有强大生命力。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我们将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
香港是祖国母亲的孩子,可是孩子会长大,会有自己的个性,会想自己发展,我们的根源同在,可是我们也会有一定的代沟,这种关系既亲密又疏远
香港与中央之间的关系就是母子关系啊,只是管教的方式不同,毕竟中央有很多的孩子,每个孩子性格不同,教育方式当然也是不同的
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处理得当与否,是直接关系到中央与香港特区的最敏感问题,需要强大的理论支撑和完善的协调运作机制。处理好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利于促进中央和香港特区关系的良性发展,保障香港特区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同时也是宪法学有关国家结构理论和国家统一模式的发展创新。在落实基本法的过程中,两岸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一些涉及中央与香港特区权力关系的事件曾出现过不少争议问题,究其原因,理论研究的匮乏、认识不够深入全面和未能从本源上厘清二者关系是主要因素。“一国两制”下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有其独特之处,它既不同于联邦政府和其成员国的关系,也不同于我国中央政府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抑或其他普通行政区的关系,它是单一制下新型的、特殊的中央和地方关系。归根到底,中央和香港特区权力关系的实质就是授权与被授权、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我们应当在尊重国家主权、维护“一国两制”方针的前提下,保障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充分行使,完善中央和香港特区权力运作的协调机制,构建互动互信的双赢合作模式
“一国”基础,牢不可破
“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两制”将无从谈起,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谈“爱港”,不谈“爱国”,就已是谬论;一小撮“港独”分子竟妄图蚍蜉撼树,更显得无知和可笑。
我们常说“台独”没有出路,其实“港独”更没有出路。自1997年回归以来,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关系日趋紧密,早已密不可分,其中香港对内地的依赖度更高。如今,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出口目的地和进口来源地,而香港虽是内地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但仅为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出口市场。香港逾90%的食物靠进口,其中绝大部分鲜活食品来自内地。直白点说,脱离内地,香港恐怕连吃饭都成问题,“港独”实则是祸害香港,必然失道寡助。
如今,不少香港的国际竞争对手已在积极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香港虽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独特优势,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若依然成天只是纠结在与祖国较劲的政治死胡同之中,香港的未来的确岌岌可危。其实,香港年轻人在教育方面有着英文语言和西方文化的传统优势,大可善加利用内地的广阔天地,大展拳脚、成就辉煌事业。
“两制”内涵,循序渐进
不论是从政治制度、法律体系,还是经济结构、社会生活看,香港都与内地截然不同,毋庸置疑,“两制”一直都在严格落实之中。不过,“一国两制”作为一项史无前例的开创性事业,自始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必然会不时涌现出一些新挑战,例如香港政治制度改革问题。
对于香港政改,泛民主派一直鼓吹并执意坚持一步到位,然而凡事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操之过急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弄巧成拙,害香港陷入没有出路的对抗性政治的漩涡。一向崇尚法治的香港社会,自“占中”运动以来,有日趋暴力化的倾向,这不是政治改革所应有的姿态,反而更像是在图谋政治革命。只可惜,此种革命代价太高,得不偿失,且注定不会成功。
说实话,相比较英殖民地时期,回归后的香港早已实现翻天覆地的“港人治港”,但其也必须在“一国”的大框架下,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依照《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因此,努力和中央建立互信和良性互动,对香港政改的顺利推行至关重要。
香港问题的解决是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得以最终实现的。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政治学研究课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法学研究课题,更是香港基本法一个极其重要的基本立论和核心实践问题。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是指在香港基本法框架下,香港特区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依其享有的权力对香港特区实行管辖和香港特区在中央的监督下行使高度自治权而产生的法定关系。
“一国两制”下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权力关系有其独特之处,它既不同于联邦政府和其成员国的关系,也不同于我国中央政府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抑或其他普通行政区的关系,它是单一制下新型的、特殊的中央和地方关系。归根到底,中央和香港特区权力关系的实质就是授权与被授权、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中央与香港是从属关系,香港属于中国,而“一国两制”是中央对香港实施的管治方式,这种特殊管理方式是依照宪法制定基本法,通过创设一套特别行政区制度来实现的
“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国家主权,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央人民政府。香港是中国组成部分,被设立为特别行政区,直接受中央人政府的管辖,并赋予香港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只有实行“一国两制 ”政策,香港繁荣和稳定发展才能指日可待。简单地说,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