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减贫工作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也为世界减贫进程贡献了中国力量。中国精准扶贫模式的应用和取得成就充分表明了我国减贫工作政策的正确,也为世界减贫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借鉴意义,有效推进世界减贫工作的进展。
第一,为世界减贫贡献中国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这些年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国减贫事业的成就举世瞩目。数据显示,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连续7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也明显改善。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如果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将在历史上首次彻底消除绝对贫困,这是人类减贫史上的一大奇迹。
中国积极同联合国、发展中国家等开展国际减贫合作。为帮助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将议程提出的具体目标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予以细化、统筹和衔接。2016年9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减贫脱贫、促进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国推动第73届联合国大会就消除农村贫困问题通过决议。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旨在为世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相关国家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合作架构。这一倡议的具体实施有利于相关国家经济发展和减少贫困。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显示,“一带一路”倡议将使相关国家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
第二,为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提供了中国经验
通过对二战结束以来世界范围减贫实践的考察不难发现,一些发展中国家尽管经济在发展,但贫富差距及贫困问题仍无法解决,有的甚至陷入了“越减越贫”的怪圈。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减贫之路,为发展中国家反贫困提供了可供参考借鉴的中国方案。
第三,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贫困不仅是经济问题,更关乎基本的公民权利能否实现。中国在减贫脱贫工作中始终遵循“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的理念,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成为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显著标志。
生存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贫困阻碍了生存权的实现,是对人权的严重限制。消除贫困既是保障人权也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前提和条件。中国减贫扶贫的历史性成就大幅提高了贫困人口生活水准,改变了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使数以亿计的农村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
中国实践加快了全球减贫进程,增强了全世界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信心。中国的减贫经验为世界减贫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中国一直是全球减贫与发展事业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积极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中国作为创始成员参加联合国“消除贫困联盟”,通过中国扶贫国际论坛、中非减贫与发展高端对话会、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等分享减贫经验,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在亚洲、非洲、美洲等地区30多个国家实施200余个发展合作项目。中国担当起了大国责任,发挥了大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