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曲靖师范学院-雷丽萍发布于:2025-12-11 16:26:00
基层治理法治化:村规民约里的宪法精神 核心是让村规民约以宪法为根本遵循,衔接国法与村情,把宪法精神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关键做好三点: 一、锚定宪法底线,规范村规制定 1. 守牢合法边界:村规民约不得违背宪法核心规定,比如保障村民人身自由、财产权、男女平等、受教育权,杜绝歧视性条款,契合宪法“公民权利保障”本质。 2. 遵循民主程序:按“村民提议-协商起草-公示征求-村民会议表决-备案生效”流程制定,呼应宪法“基层群众自治”原则,保障村民参与权、表达权。 3. 聚焦治理实效:紧扣乡村日常(邻里纠纷、环境整治、村务公开等),将宪法“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精神转化为具象条款,不脱离基层实际。 二、融入宪法精神,细化治理条款 1. 权利保障落地:明确村民在宅基地、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平等权益,对应宪法“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杜绝特权、偏袒条款。 2. 义务责任明晰:细化村民维护集体利益、赡养老人、爱护公共设施等义务,契合宪法“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强化责任意识。 3. 弘扬法治理念:嵌入“依法办事、理性维权”条款,引导村民遇纠纷走调解、法律途径,传递宪法“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核心要求。 三、夯实执行闭环,筑牢法治根基 1. 广泛宣传普及:通过村广播、公示栏、院坝会解读村规,关联宪法对应条款,让村民懂村规、知宪法,认同法治治理。 2. 规范公正执行:成立村民监督小组,按村规依规处置违规行为,不越权、不偏私,彰显宪法“权力受约束、公平公正”精神。 3. 动态优化完善:结合乡村发展和法治要求,定期修订村规,始终与宪法精神同频,保障基层治理法治化长效推进。 本质是让宪法精神扎根乡村肌理,以合规、民主、务实的村规民约,打通基层治理法治化“最后一公里”,实现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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