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典型。“枫桥经验”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面旗帜,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不断丰富,重点不断调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随着理念的进步而创新。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