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义务:政治学习与思想行动统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党的纪律与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群众与反映民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权利:知情权与参与权,讨论权与建议权,批评权与揭发权,表决权与选举权,申辩与申诉权,控告与申诉权,被保护权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是党员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障,共同体现了党员对党的责任和党内民主的统一。
提交入党申请:自愿递交书面申请书。
成为积极分子:经推荐、支部讨论确定,接受1年以上培养教育。
确定发展对象:通过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表决通过,上级党委审批,宣誓入党(预备期1年)。
转正:预备期满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正式党员。
学习党的理论,提高自身素质。
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奉献。
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定。
维护党的团结,对党忠诚。
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见。
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
讨论党的政策,提出建议。
批评党组织或党员。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除外)。
对处分有异议可申辩或申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入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5个阶段,一般需要2年以上时间完成:
1. 申请入党(1-6个月)
提交入党申请书:自愿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无模板,需手写,体现真实意愿)。
党组织谈话: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支部书记或委员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动机和基本情况。
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至少1年)
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由党员或共青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
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派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定期考察思想动态。
参加培训:参加党校或线上学习,完成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3.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至少6个月)
听取意见: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群众意见。
政治审查:对本人及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函调或外调)。
集中培训:参加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
4. 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大会表决)
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2名正式党员)指导下填写。
支部大会讨论:参会党员投票表决(需半数以上通过)。
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派专人谈话后,在3个月内审批。
5.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年)
宣誓入党: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继续考察:党组织通过实践锻炼、思想汇报等方式考察。
申请转正:预备期满前1周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正式党员。
学习理论: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中带头奉献。
人民利益至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
遵守纪律:严守党纪国法,保守党的秘密。
维护团结:对党忠诚老实,反对一切派别和小集团活动。
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及时反映群众意见。
发扬新风尚:在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
参会权: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
讨论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讨论党的政策。
建议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批评权: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表决权: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申辩权:在党组织讨论处分本人时,可申辩和申诉。
保留意见权: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保留,但必须执行。
向上级申诉权: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