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是指“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以下是其具体内涵: -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爱岗敬业是劳模群体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他们热爱自己的岗位,崇敬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将这种热爱转化为建功立业的强大动力。争创一流意为力争创造第一等的工作业绩,劳模们以卓越和完美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极不平凡的业绩。 - 艰苦奋斗、勇于创新:艰苦奋斗既是一种积极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状态,也是一种脚踏实地、认真肯干的工作作风,体现了劳模为实现崇高理想和人生追求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勇于创新是劳模精神的特质所在,他们善于独立思考,勇于打破常规,坚持另辟蹊径,从而取得一个又一个创新成果。 - 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劳模们将名利看得很轻,却将大义看得很重,当义与利发生冲突时,甘愿舍名利而取大义。甘于奉献是劳模精神的重要体现,这种奉献是发自真心、出于真情,是无私无畏、无怨无悔,是不计报酬、不求回报,是舍小我而成大我的牺牲精神。 劳模精神是党和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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