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买房签了协议,房东却不认账?现实中,像迟某诉孟某某房屋纠纷案里那样,因“无权代理”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当遇上代办人擅自签协议,而房东转头就说“我不知情”,难道只能吃哑巴亏?
《民法典》第171条早已划好重点!如果碰上没有代理权的人替房东卖房,只要房东不追认,协议对房东就无效。但作为买家,若毫不知情,不仅能在房东表态前及时撤销协议,协议不被追认时,还能找无权代理人讨回公道!不过要是明知道对方没权限还签,那可就要自担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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