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历程
_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_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
_
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
_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
_
2015年3月,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
_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_
主要内容
_
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如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统领各分编。
_
物权编:涵盖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保障权利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_
合同编: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作了详细规定,维护交易秩序。
_
人格权编:强调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保护。
_
婚姻家庭编:规范婚姻关系、家庭关系,涉及结婚、离婚、夫妻财产、收养等内容。
_
继承编:规定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继承制度,保障财产有序传承。
_
侵权责任编:明确侵权责任的构成、承担方式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_
重要意义
_
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_
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作用,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了基本准则。
_
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方位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_
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为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点赞 (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