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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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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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第二次启动民法典起草工作,后因条件不成熟改为分别制定单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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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三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最终因内容复杂、体系庞大等原因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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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2015年,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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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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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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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如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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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编:明确了各种物权的种类、内容、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规则,保障权利人对特定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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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对各类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维护合同交易的公平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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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编:具体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加强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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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编:涵盖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内容,调整婚姻家庭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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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编:规范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等,保障财产在亲属间的合理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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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编:确定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等,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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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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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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