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理念提出。1817年8月,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提出“8小时劳动,8小时休闲,8个小时休息”的口号,这是八小时工作制理念的早期雏形。 2.工人运动推动。1833年,在欧文支持下,约翰·多赫尔蒂等人发动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运动。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根据马克思的倡议,提出“8小时工作,8小时自己支配,8小时休息”的口号,要求各国立法确认。 - 1877年,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罢工开始,工人阶级*示威,要求缩短工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1884年10月,美加八个国际性和全国性工人团体集会,决定于1886年5月1日举行总罢工,迫使资本家实施八小时工作制。1886年5月1日,美国2万多个企业的35万工人停工上街,举行示威*,芝加哥等城市的主要工业部门处于瘫痪状态。 3.立法与国际认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于11月11日颁布《关于8小时工作制》的法令,是世界上最早以法律形式确认八小时工作制的国家之一。 - 1919年,八小时工作制被国际劳工会议承认,此后资本主义各国陆续确认这一制度。1938年,美国通过《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每周工作44小时,1940年改为40小时。 八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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