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科普知识2

用户头像
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张宗春发布于:2025-11-27 12:44:19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点赞 (1) 回复
发布回复
点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