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律学习中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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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惠虹川发布于:2025-04-24 21:17:58
在物权法案例研讨中,某小区业主以《民法典》271条主张共有权,开发商却高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当法条在法庭上激烈碰撞时,我突然意识到:法律不是真理的化身,而是社会共识的临时停靠站。那些看似永恒的条文,实则是无数利益博弈后凝固的浪花——就像罗马法学家盖尤斯在《法学阶梯》中写下的"物之分类",本质上是对*经济结构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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