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相互依存:权利的存在以义务的存在为条件,反之亦然。法律设定某一权利必定有相应的义务,否则权利就形同虚设;设定某一义务也必有相应的权利,否则义务便不再是义务。
2.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激发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创造更好的权利条件。
3.相互制约:权利和义务在功能上的互补性有利于法律的目标、作用和价值的实现,例如权利促进自由的实现,义务有助于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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