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明确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好党史,既要树立正确党史观,也要把握正确方法论。
坚持“两个对标”: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遵循
对标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党的“三个历史决议”,作为党在关键历史节点上“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文献,对党史上的重要事件、人物“盖棺定论”,是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或考察革命圣地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要深刻把握党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要从党史中感悟理想信念,从党史中获取斗争经验,深刻把握党史的时代内涵与实践价值,以党史中的滋养作为新征程的“清醒剂”和“营养剂”。
对标党的最新理论研究著作。目前,党史最新、最权威的著作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等。例如,如何看待陈独秀的错误?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将其定性为“右倾投降主义错误”,而《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则定性为“右倾机会主义”。因此,党史学习教育要以党的最新权威论断和研究成果为依据,方能坚持正确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
坚持“两种史观”:党史学习教育的根本方法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史观。要做到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以翔实的史料探究党史上的问题。当前,历史虚无主义的危害性,就在于通过各种所谓的“解密”否定中共党史的真实性,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还原真实的历史问题,是学好党史、讲好党史、用好党史,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的必然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全面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史观。对历史的评价要置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之下,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断章取义。我们党向来注重用辩证的观点看待历史问题,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史观正确评价党的历史的典范。对于“文革”前后的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过“两个不能否定”,同样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史观分析党的历史的重要典范。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史观,既要准确把握党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又要突出党史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注重“两种维度”: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视野
坚持纵向维度,从历史宏观视野中把握事件的本质和内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树立大历史观,首先要把握历史发展大势,紧紧抓住历史机遇。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善于把握历史发展大势,党的成立、新中国成立、实行改革开放等,都是对历史发展大势和发展机遇的把握。其次要善于总结和运用历史发展规律,继往开来。例如,中国共产党以历史主动精神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就是把握、运用历史发展规律的体现。
坚持横向维度,将历史事件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予以评价。任何一个历史事件的发生或历史人物的活动,必然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评价历史事件和人物,要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或特定的历史阶段)、放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思考,防止陷入“以主观和客观相*,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回顾历史,是站在今天的高度回望过去,往往会在不自觉间用今天的标准衡量过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脱离了具体条件,往往会形成错误的评价和看法,即错误的党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