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四大纪律是指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是: 1. 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 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 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另外,中央政治局于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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