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周岁、承认党章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
党组织谈话:支部在1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动机并说明程序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产生候选人,经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上报积极分子名单,上级党委审查备案。
培养考察: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每半年进行1次考察并记录思想汇报。
发展对象的确定与审查
确定发展对象:经过1年以上培养后,支委会听取意见并讨论确定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
政治审查:通过函调、外调等方式审查发展对象及其亲属的政治立场,形成结论性材料。
集中培训:基层党委组织不少于24学时的党的理论知识培训。
预备党员的接收
预审与填表:上级党委预审通过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上级审批:党委3个月内审批预备党员资格,指派专人谈话并公示结果。
预备党员转正
教育考察:1年预备期内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实践任务,定期提交思想汇报。
转正程序:预备期满后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党委审批,党龄从转正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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