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

用户头像
来自西南医科大学-曾明珠发布于:2025-04-21 22:54:10
紧急避险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行为。以下是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 刑法:《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民法:《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给予适当补偿;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 存在现实危险: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不法侵害等。 危险正在发生:危险迫在眉睫,不采取避险行为,合法权益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不得已而为之:没有其他合理办法排除危险,只能损害另一较小或同等合法权益。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
点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