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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熊靓燚发布于:2025-04-21 18:53:21
构成要件 避险意图:目的是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保护非法利益不构成紧急避险。 避险起因:存在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包括人的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自然界力量、动物侵袭等。 避险客体: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与正当防卫的重要区别。 避险时间:危险必须正在发生,对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威胁,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不适用。 避险可行性: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避险限度: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法律后果 - 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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