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道读书好,究竟好在哪里,却大抵不甚了然。读书一事,向来被捧得极高,仿佛一卷在手,便能脱胎换骨。然而世上读书人何其多,而真能读出滋味来的,却未必有几何。
书店里常见一种人,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书架上排得整整齐齐,灰尘积了半寸厚,书脊上的烫金字依旧闪闪发亮。这等人爱的不是读书,而是"有书"这一状态罢了。他们的爱书,恰如守财奴之爱钱,只是囤积,从不使用。
另有一种人,读书极快,一目十行,三日一部,一年下来数目可观。然而问其书中奥义,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这般读书,与不读何异?不过是眼睛在纸面上跑马,脑子里却未留半点痕迹.
真正的读书之爱,当是慢火细炖。不必贪多,但求甚解。读至妙处,不妨掩卷长思;遇有疑义,尽可往复推敲。如此读书,方能在字里行间。寻得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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