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是一部法律题材,围绕着《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核心展开的故事。电影设计了三条故事线,分别是主人公检察官韩明三年前已经定性的案子,自己儿子正在经历的案子,还有韩明正在办理的案子——也是这部电影的主线故事。三条故事线交叉进行,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层层推进,在叩问着韩明内心什么是公平正义时,也在回应着观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最终指向了法学理论的难题——关于法与道德,关于法律价值冲突。这些大词儿,在抽象意思上谈,通常人们要么没有分歧,要么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必须落到实处才有意义。
王永强与郝秀萍是两口子,为了给5岁的聋哑女儿治病,借了高利贷,债主上门逼债,把王永强用狗链拴在门口,并*了他的聋哑妻子郝秀萍,完事后债主告诉王永强,以后都会以侵犯妻子的方式来抵偿高利贷,妻子不堪其辱,王永强随即追出门与债主扭打在一起,追债人挣脱王永强说到要回自己的车上拿刀,这时王永强折返回自己的院子里拿了把剪刀,刺了对方26刀。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这是摆在公诉人面前的难题。
已有的22个类似案例,无一例外全部认定为故意伤害。
从法律实证主义的视角去看,应当遵循司法惯例,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认为“法律的安定性优先于正义性”,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团判处死刑后,坦然赴死,拒绝越狱,他说“本来这个判决在我们看来就已经错了,给法律造成了伤害;如果我逃跑了,会对法律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人人都这样,法律的权威就会荡然无存,整个社会秩序也会随之解体。”——法律最基本的价值是秩序,是一切价值的基础。
当检察官韩明在对三年前案件当事人张贵生,一帧一帧的播放事发当时的录像,解释为什么他被判了故意伤害罪,什么时候算正当防卫,什么时候算互殴,什么时候算故意伤害时,法的理性与人的感性冲突跃然屏幕,我们很难用事后的理性去还原当时的情境,很难用规则评判鲜活的事实。当郝秀萍站在工地楼顶一跃而下时,她被逼无奈的选择诉说了对法律的绝望,对公正的绝望。——在法律价值体系中,法律最高的价值是正义。
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德沃金讲“法律是一种实践,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在复杂的社会生活里,在具体的法律案件中,第二十条应当如何解释适用,韩明在听证会上大声疾呼,“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难,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是难道我们要用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命运,甚至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公平正义的代价吗?”
影片最后,给出了答案,检察院认为王永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每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处处表明公认的社会道德和广泛的道德理想二者的影响,这些影响或者通过立法突然地和公开地进入法律,或通过司法程序悄悄地进入法律”——哈特《法律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