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舞蹈工作室承诺“一次缴费终身免费进修”,当健身会所宣称“办卡享永久私教服务”,这些诱人的预付式消费背后,往往暗藏着吞噬消费者钱包的法律黑洞。
25岁的小林怀揣舞蹈梦,与某工作室签订《终身入学协议》,一次性支付5万元成为“终身制学员”。协议中赫然写着:“学员须缴清所有费用方可上课”“一旦缴费概不退费”。高强度训练带来的身体负荷、持续经济压力让小林萌生退意。但与商家协商退费时却遭到了拒绝,这类预付式消费合同真的不能退费吗?
法院审理查明,工作室使用的《入学协议》属预先拟定、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方须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对方可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主审法官指出:“消费者预付5万元对应的是未来数年服务,当合同提前终止时,商家已占有资金的时间价值,却无需履行对应服务,显失公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未支持全额退款。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在商家无过错情况下,消费者需承担合理违约成本。本案通过课时折算,最终退还金额为预付学费扣除已消耗服务及运营成本。
PS:《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2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需要的朋友可在课群文献资料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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