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 人对自身的认识,既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又是一个常新的问题。对人的认识,核心在于认识人的本质。在中外思想史上,许多思想家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此提出过自己的见解,为科学揭示人的本质提供了大量的思想资料。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揭开了人的本质之谜。他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①这一论断关注的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强调从社会关系出发去把握变化着的人的本质,为人们认识人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拓展 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每一个人都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都同周围的人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家庭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等。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了人的本质。人们正是在这种客观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中塑造自我,成题为真正现实的、具有个性特征的人。因此,认识人的本质,只能立足于家曾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的人,而不能从抽象的人性论量的出发,更不能依靠所谓神的启示。正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面对各种各样的境遇,在客观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中实践人生,通过现实的生活逐渐地感悟人生,形成了相应的人生观。 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人生的内容与社会活动密不可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认识和处理人生问题的重要着眼点和出发点。 个人与社会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社会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组成的,离开了人就没有社会。同时,人是社会的人,离开了社会,人也无法生活,社会是人的存在形式。社会犹如一个有生命、有活力的有机体,个人犹如这个有机体中的细胞。只有有机体的所有细胞都充满活力,这个有机体才能是生气蓬勃的;细胞如果脱离了有机体,也将失去赖以存在的必要条件。社会成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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