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乡村振兴中的德治与法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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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金伟发布于:2025-05-14 08:56:08
在浙江桐乡“三治融合”发源地——高桥街道越丰村,一面“道德评判团”公示墙格外醒目:村民赡养纠纷经乡贤调解妥善解决,邻里矛盾在“和事佬”劝说下冰释前嫌。这种“德治教化+法治保障”的模式,正是乡村振兴的治理密码。 传统乡规民约蕴含治理智慧。贵州遵义花茂村将“孝老爱亲、节俭办酒”写入村规,使婚丧嫁娶费用降低60%,攀比之风显著改善;福建宁德赤溪村通过“道德红黑榜”公示环境卫生评比结果,激发村民自治活力。但德治并非“人情大于法理”,云南某村依托《村规民约》违规处罚村民,最终被法院判决无效,凸显法治底线不可逾越。 法治为乡村振兴筑牢根基。四川凉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每村配备3名“法治带头人”,五年间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从78%提升至92%;《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禁止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为保障农民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各地探索“德治+法治”创新实践:江苏推行“援法议事”制度,让村民在法治框架下协商事务;浙江“共享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口,实现法治宣传与道德教化同频共振。 乡村治,天下安。从“枫桥经验”到“三治融合”,新时代乡村治理需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让“乡规民约”与“法律法规”携手,方能绘就“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的乡村振兴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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