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其历史发展
(一)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员
3.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1.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
产生,也将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2.法律的四种历史演进与发展。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其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因此,除原始社会
没有法律外,法律发展史上也相应地先后产生过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
律和社会主义法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第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
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党领导人民
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
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最本质特征的具体表现。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更
能尊重和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我国法律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
方法论,并指导人们在法律实践中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我国法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改革创新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法律的社会作
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律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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