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八: 社会治理中的“德法融合”:以基层实践彰显中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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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阮雅琦发布于:2025-04-16 10:03:20
在社会治理的基层实践中,“德法融合”是破解治理难题、彰显中国之治优势的“*”,需从价值引领、规则协同、实践创新三个维度构建刚柔并济的治理生态: 以德治润心,涵养基层治理“精神纽带”。 挖掘本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将“枫桥经验”中的邻里互助传统融入社区公约,通过“道德红榜”“新乡贤调解”等载体,让公序良俗、守望相助成为化解矛盾的柔性力量;推广“积分制”“时间银行”等道德激励机制,引导居民在志愿服务、垃圾分类中践行社会责任,以文化认同凝聚治理共识。 以法治固本,筑牢基层治理“规则底盘”。 建强“法律明白人”“社区法律顾问”队伍,通过“院坝普法”“法治文化阵地”将《民法典》等法律送到群众身边,培育“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习惯;针对物业纠纷、集体资产分配等痛点,以法治程序规范民主协商、决策执行流程,用“小微权力清单”“村务公开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让治理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以融合增效,创新基层治理“中国方案”。 打造“德法共治”实践场景——在浙江“后陈经验”中,村监会将道德评议与权力监督结合,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城市社区,“红色议事厅”以党建引领,让道德共识为法律执行提供情感支持,让法律权威为道德建设划定行为边界,形成“大事*、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治理共同体。 当道德的“春风化雨”与法治的“定分止争”在基层治理中深度交融,中国之治便有了最鲜活的注脚。这种治理模式不仅破解了“情与法”的张力,更激活了群众参与的主体意识,让基层社会既充满自由有序的法治精神,又洋溢崇德向善的文明气息。从乡村到城市,从“枫桥经验”到“朝阳群众”,德法融合的生动实践正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根基,彰显着“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智慧,为实现人民幸福、社会和谐铺就一条刚柔并济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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