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彭绍鑫发布于:2025-04-16 09:14:00
以法治思维点亮乡村振兴之光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征程中,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义非凡,它将法治思维贯穿“三农”工作各环节,为乡村振兴筑牢了坚实根基,提供了清晰的发展路径与明确的治理准则,彰显出法治在乡村建设里的关键价值。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法治思维于此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农村地区一些不良现象频发,“婚托婚骗”行为借助婚姻索要高额彩礼甚至实施诈骗,严重损害农民权益,扰乱乡村伦理秩序。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湖南、河南等地法院迅速响应,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法律手段遏制高额彩礼乱象,在保障农民财产安全的同时,重塑乡村淳朴的道德风尚 。而“涉农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利用农村信息差和人情社会特性,以“云养经济”“种养收益分红”等噱头行骗,扰乱农村金融秩序。对此,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文件中“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的要求,为整治此类乱象提供有力依据,净化农村市场环境。此外,农产品走私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威胁食品安全与生态安全,文件连续多年强调打击农产品走私,2025年更升级管控,严格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全方位守护农村稳定环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农业强国建设的头等大事,法治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坚固盾牌。在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遵循土地管理法实施,同时借助法治手段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实现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紧密结合,科学规范耕、种、收各环节,提升粮食产量与质量 。面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聚焦生物育种、无人机、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立法等制度,为隆平高科、荃银高科等农业龙头企业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种业振兴与智慧农业深度融合,为粮食安全注入科技动力。 深化农村改革,是释放乡村发展活力的关键,法治思维助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严守“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顺延”“严禁城镇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等底线,保障农民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宅基地入股合作、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创新路径,承包地延包试点范围扩大至整省,为规模化经营奠定法律基础,盘活土地资源 。投融资机制创新上,鼓励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出台“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举措,同时“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以“疏堵结合”方式,激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积极性,防范金融风险。人才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文件提出完善农村人才培育机制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通过法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医疗等权益,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为乡村留住建设人才。 推动城乡融合与治理现代化,法治思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时,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依据,完善商事登记、税收优惠等法律政策,优化投资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县域产业集聚,推动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发展 。在防返贫机制中,以法治强化监测帮扶、资产管理,将易地搬迁户后续扶持政策纳入地方立法,确保脱贫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乡村治理方式上,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将法治宣传与村规民约结合,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等,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营造文明和谐乡村氛围。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凭借法治思维,为乡村振兴明晰方向、保驾护航。未来,还需持续推动涉农立法精细化,让法律规定更贴合农村实际;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落实普法常态化,提升农民法治素养,使法治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坚实保障,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绚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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