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的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之一,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热爱党、祖国和社会主义:雷锋深切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学习中,一心为国家着想,将爱国报国之志升华为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自觉把个人追求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服务人民、助人为乐: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在生活和工作中无私地奉献自己,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给人们带来春天般的温暖,是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典范。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雷锋甘当“螺丝钉”,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能以满腔热情投入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努力钻研业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体现了高度的敬业精神。 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雷锋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具有强烈的进取意识,他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积极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展现出自信自强、奋斗不止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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