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享有的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的,这些权利不仅在这一天有效,更是日常消费活动中的法定保障。以下是消费者权利的核心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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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若购买的电器存在漏电隐患,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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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成分、产地、价格、使用方法等。商家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或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
- **案例**:网购商品需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售后服务条款,否则可视为侵犯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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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商家不得强制搭售、捆绑消费或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示例**:线下购物时,商家不得以“不买套餐不提供服务”等话术限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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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交易中享有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条件。例如,商家不得通过虚标原价再打折的“价格欺诈”行为误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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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求偿权**
若因商品或服务问题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例如,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要求7日内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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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监督权**
消费者可对商品、服务及市场管理进行监督,包括举报虚假广告、投诉商家违法行为等。例如,通过12315热线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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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应得到尊重。例如,商家不得因消费者身份或外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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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结社权**
消费者可依法成立或加入维护自身权益的社会团体,如消费者协会,以集体力量推动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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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获知权**
消费者有权获取消费知识和维权技能。例如,通过官方活动学习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或防范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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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途径**
当权利受侵害时,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协商和解**:直接与商家沟通解决争议;
2. **投诉举报**:拨打1231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3. **调解仲裁**:通过消协或仲裁机构介入;
4. **司法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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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通过集中宣传提升公众的维权意识,但消费者权益保护应贯穿全年。例如,2025年的主题“共筑满意消费”强调多方协作,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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