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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柳州工学院-刘晓娜发布于:2025-03-07 12:13:25

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的双轮驱动
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两大基石,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核心内容。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的辩证关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一、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的内在统一
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实现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国家治理,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民主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而法治则为这一地位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人民民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利益。从立法、执法到司法、守法,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贯彻人民民主原则。近年来,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民意,在基层治理中推行民主协商,在司法实践中保障群众参与,都是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二、实践中的创新与发展
在基层治理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创新不断深化。浙江"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等创新实践,都是民主与法治有机结合的成功范例。这些实践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通过法治方式规范了权力运行,提高了治理效能。
在法治建设中,民主参与机制日益完善。立法听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制度不断完善,确保了法律制定过程更加民主、科学。特别是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征集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
 三、新时代的深化路径
完善制度体系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的关键。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同时,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重要目标。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创新民主参与方式,提高治理效能。要培养全民法治信仰,增强民主意识,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民主氛围。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民主建设新局面,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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