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原则:必须贯彻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
改革举措:《决定》共15个部分、60条,分三大板块,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新提出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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