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队、入团、入党,是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人生三部曲”。对于党纪的学习,要纳入到从团员到党员的一体化培养中去,特别是需要在团组织考察、推优的过程中,加强团员,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的培养。本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虽然面向的对象是党员和党员干部,但是我们的培养工作需要前置,加强团员的纪律教育,是团成为党的后备军和助手的前提。在组织推优的过程中,以往比较重视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上的先进”比较容易被忽视。
一是是否只针对关键少数?只是党员干部和党员需要学习,我想,这个学习的过程还需要前置,要纳入到从团员到党员的一体化培养中去,特别是需要集中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前置教育,树立团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往在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过程中,基层团组织重视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上的先进”,在实际的考察指标量化中,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是增强党员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风向标,也是提升团员纪律教育,树立团员正确“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的强烈信号。青年不可避免会在理想和现实、主义和问题、利己和利他、小我和大我、民族和世界等方面遇到思想困惑,更加需要深入细致的教育和引导。因此,要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从严从实之风加强自身建设,全方位、高标准管团治团,焕发出共青团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
二是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纪律意识时,如何把握好纪律(刚性的、成文的规矩)和规矩(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的关系?既要逐字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理论知识内化消化,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更要结合修订背景、综合考量、深入理解和解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领悟修订的“言外之意”。比如第52条,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文本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把需要遵守的政治规矩进一步明确为纪律。又比如,第153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网络空间)有不当[行为](改为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增加的网络空间和言行,不仅展现了网络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中“慎言”、不传谣言等本身属于政治规矩层面的内容,也纳入到党员的纪律条例中。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是一体的,自我约束并非只在看得见的地方,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是在对学生进行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如何讲清楚党纪处分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一旦谈到纪律约束,有些学生会感到排斥,认为条条框框限制自己发展。但是严格的事前监督,胜过遗憾的事后查处,纪律规矩的约束是对即将成长为党员、党员干部的青年学生最大的保护,无数案例证明,“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纪律既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条例》里不仅划出红线禁区,也指出: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说明纪律里有紧箍咒也有护身符,约束和激励是并重的。同时,条例不仅对洁身自好有纪律要求,同样对担当作为有纪律要求,明确指出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新官不理旧账进行处分,这更加明确了在风纪上关注手脚,但是要在事业上放开手脚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