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石河子大学-崔英杰发布于:2025-03-21 00:20:29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情况网购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 法定不适用情形: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 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适用情形: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此外,在实践中,盲盒商品如果已经线上“拆封”,知晓了内容,其商品价值已实现,一般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