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石河子大学-张志豪发布于:2025-03-16 21:36:37
消费者协会具有以下职能: 1.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市场动态等信息,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2. 参与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监督商品和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对市场上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 反映查询建议: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查询相关信息,推动问题的解决。 5. 受理投诉与调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促使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解决消费纠纷。 6. 委托鉴定与告知: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 7. 支持诉讼: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 8. 揭露批评: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引起社会关注,促使经营者改正错误,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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