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孟其,原名曹惠,湖南长沙人。民国初年,任长沙县立师范学校(长沙师范学院前身)国文教师。曾长期担任湖南孤儿院院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兼任湖南文献委员会委员。1949年任湖南省民政厅秘书,和程潜等一道联名通电起义。湖南解放后,被聘为湖南文史研究馆馆员。
与民国年间长沙教育界许多知名人士一样,曹孟其当时同时兼任多个学校的教职。他曾先后两次临危受命,出任当时名望较高的广益中学校长。1914年,广益中学面临当局收回校址和停发津贴的严重困难。他被推为校长,与当时在校任教的教师相约“不计报酬”,先后租赁私宅和湘乡试馆为校舍,艰难维持。1938年,广益中学校长罗介夫遇刺被杀。学校董事会推他继任校长。当时,他的主要精力是经营湖南孤儿院,身体欠佳,不常驻校,只每个学期到校决策学校经费和延聘教师等大事。广益中学的学籍簿记载,曹孟其“不支薪,年支夫马(费)二百元”。
【张老师微评】
曹孟其两任广益中学校长,却均不支薪俸,以为示范。民国时期,广益中学能成为一所闻名遐迩的私立中学,固然有很多原因,曹孟其受命于危难之际,两任校长,亦功不可没。陶行知曾说:“校长是教员的领袖,是学生的领袖”,“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要想评论一个学校,先要评论它的校长”。曹孟其确是一位“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可为师生领袖的好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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