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察利剑守护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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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沈阳师范大学-邓家欣发布于:2025-08-03 14:09:4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等一度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这些问题的形成和出现,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督察制度创立10年来,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动真碰硬开展两轮督察“全覆盖”,第三轮已完成4批次督察,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很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环境效果和社会效果。2023年7月17日,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做到明责知责、担责尽责。当前和今后10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认真领会新政策、新要求,统筹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一、统筹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的关系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答好的关键问题。 10年来,督察工作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紧盯被督察对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情况,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地区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京津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探索统一标准、联合执法、协同发展,空气质量实现明显改善,北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显著下降,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总体实现以较低的资源能源消耗和较小的污染物排放支撑较快的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杨浦滨江通过督察整改,成为以公园绿地为主的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景观岸线,实现了由传统“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的华丽转身。浙江省湖州市创新治理废弃矿山,在安吉县青山废弃矿区整治基础上,形成了“废弃矿山—生态资产—绿色产业”的全链条开发模式。通过督察,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依法处置,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快速推进,经济发展的“含绿量”、“含金量”显著提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督察整改,上海市杨浦滨江逐渐从以工厂仓库为主的生产岸线转型为以公园绿地为主的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景观岸线,昔日的“工业锈带”变成如今的“生活秀带”。图为2024年10月24日,游客在杨浦滨江绿之丘参观。 人民图片 王初/摄 党的二十大对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系统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始终锚定美丽中国建设战略目标,把握好“时度效”,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在督察方向上,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情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重点领域,做到党中央关心什么、决策部署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落实到哪里。在督察对象上,紧盯各地区、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责任主体。在督察内容上,重点关注既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二、统筹好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的关系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在开展省域督察的同时,创新开展流域督察,是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在督察领域的生动实践。 10年来,督察工作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到更加聚焦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从对单个省份“点”的督察到更加注重全流域“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督察,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到更加关注政策规划制定和区域协调,进一步深化督察领域、拓展督察范围,以流域督察统筹指导省域督察、以省域督察支撑保障流域督察,推动建立更加有力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次对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开展流域督察,既结合流域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和实际情况精准查找最主要、最突出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又聚焦大江大河存在的共性、普遍性问题和政策制定、机制建设、区域协调等系统性、整体性问题。在督察期间,围绕长江大保护落实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长江岸线保护不力、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等突出问题;针对黄河流域各地是否落实最刚性的水资源约束政策,查实了一批“四水四定”落实不力,违规取水、粗放用水、弃用中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也实现了督察理念、督察领域、督察机制、督察方式的全面创新。 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明确要求针对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结合例行督察,统筹推进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将流域督察的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始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流域与省域、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注重突出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切实推动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统筹好坚持严的基调和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的关系 生态环境保护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必须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严的基调,也要服务大局、服务形势,精准、科学、依法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一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10年来,督察工作敢啃“硬骨头”,专攻“老大难”,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传递出“生态环境保护是政治责任,履职要尽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通过督察,进一步增强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意识和决心,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4宗矿业权全部分类退出,42座水电站全部分类处置,25个旅游设施项目全面完成整改,“大美祁连”再现水草丰茂、骏马奔腾的景象。陕西秦岭千余栋违建别墅被彻底整治并复绿,生态环境发生全局性、跨越式的变化。青海木里矿区加强顶层设计,有序关停采矿企业,实现“两年见绿出形象”的目标。同时,督察也纠正了一些地方对问题研究不深、分析不透、把握不准,整改措施脱离实际等不尊重科学规律的做法,树立精准施策、科学论证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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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沈阳师范大学-邓家欣发布于:2025-08-03 14:10:01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复杂性,督察工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始终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持续推动减负增效,确保督察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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