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开始于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前后以1978年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可分为*时代(1949年至1978年)、与以现代化建设及改革开放为主题的*及后*时代(1978年)。
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9月29日,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肃清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建立了各地各级的人民政府,没收了官僚资企业并把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统一了中国财政经济工作,稳定了物价,完成了新解放区土地制度的改革,镇压了反革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开展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在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和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的同时,迅速恢复了在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中国工农业生产1952年底已经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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