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2。
国家的根本任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以及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3。
国家机构: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4。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4。
宪法的地位和效力: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5。
宪法的修改:宪法规定了修改宪法的程序,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才能修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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