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花舞是一种古朴优美、刚柔相济、以打击乐为伴奏的舞蹈,是梅山文化中独特的传统舞蹈艺术,主要流传在湖南省隆回县七江乡。
起源与发展:由古梅山先祖夜里狩猎时照明的火把发展而来,后结合照鱼用的炭灯,是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已有 630 余年历史。唐宋时代,龙灯舞传入七江一带,夜里舞龙时人们用炭灯照明为其开道,后来照明用的炭灯发展成表演性的炭花舞,舞龙灯时炭花舞为龙灯队伍开道,不舞龙灯时成为人们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形式,也是梅山人婚丧嫁娶和各种喜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演出节目。
表演形式:一般由两人表演,表演道具为两个铁丝笼(每个直径 4 寸,用绳子将灯笼系在竹杆上端,竹杆两根,每根长 5 米,棕绳两根,每根长 5 米),用枞树膏或栗树燃作燃料。
舞蹈动作:包括雪花盖顶、黄龙缠腰、双龙抢宝等。
表现内容:分为氏族图腾崇拜(如龙舞、蛇舞、虎舞、鸟舞、鱼舞等)、民间故事(如观音送子、西湖借伞等)、民俗生活等三类。
文化价值:七江炭花舞生动地体现着当地的文化传统,承载着丰厚的历史积淀,表达着古梅山的传统民俗,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2008 年入选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 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确定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入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