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该法律于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国旗的制作、升挂、使用、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维护国旗的尊严。比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每日升挂国旗的场所有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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