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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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安徽财经大学-辛欢发布于:2024-11-05 10:18:00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一般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像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四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的等多种情况。 计算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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