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内江师范学院-吴云全发布于:2024-11-06 15:39:54
一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体系。明确政府、职业学校、企业和社会等各方角色定位,推动各方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完善高技能人才服务体系。支持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有效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引导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加强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方面保障,提高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认可与认同。 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与各国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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