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中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充分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第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过去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使农民的劳动与收入直接联系起来,极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确立了家庭经营的主导地位,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赋予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利,提高了效率。
第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也为非农产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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