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相遇在吉林医药学院,我是辅导员老师魏诗筱。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你们,想必对于素质拓展学分这方面充满疑惑,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深入了解学习一下吧!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主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审定工作。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的建档、管理及审核工作。
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获得途径:
(一)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参与并完成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获得科技成果、奖励、专利等。
(二)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技能、文体等竞赛表彰或奖励。
(三)实训项目。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创业实践。参与校内、外创业实践、获得创业奖等。
(五)能力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获取外语能力证书、计算机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
(六)社会实践。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七)文艺素养。发表文学、艺术作品。
(八)素质拓展培训。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报告、讲座、训练营等培训活动。
(九)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流程如下:
(一)申报。填写《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internetplus.jlmu.cn/),并附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审核。各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申报材料进行一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归档。学生实习离校前报教务处。
(三)审定。学校审定工作在学生毕业前完成。由教务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送的审核结果及佐证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扣除该生所获学分,并依据《吉林医药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吉林医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 4 个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学分获得途径不少于两个类别。
满足毕业条件外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可转换为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一)转换办法。以 2:1(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课程学分)转换任意选修课程学分,转换的课程成绩按中等记。允许转换的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总和不超过 20 分。
(二)转换流程。实习离校前 30 日内,学生递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核准、办理。
(三)毕业离校前 30 日内,学生的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累积达到 30 学分,且具备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者,授予“创新与素质拓展标兵”称号。
(四)学生毕业前,将《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以上就是关于素质与拓展学分的全部有关内容,希望大家都能度过一个美好且难忘的大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