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余姚法院实习已有一个月的时间,在日常工作中,我学到了许多。从材料整理到文书撰写,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官工作的幸苦之处。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常常出现诉讼材料缺失的情形,需要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补充,应充分告知当事人及时履行证据材料提交的义务,避免出现诉讼结束后提交新证据的情形,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在文书撰写的过程中不仅要对事实认定进行清晰地梳理,还要将事实与法理进行逻辑化结合,进行充分的说理化叙述,便于当事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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