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身体残缺,仍努力活出精彩人生;他们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也渴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人权,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的权益保障更加有力,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我国现有8500万残疾人,残疾人生活状况与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益,全面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任重道远。
“中国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坚定支持者和履行者。多年来,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各类有关残疾人问题的会议及讨论,推动国际社会重视消除残疾人贫困,就保障残疾人权利加强协作。”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立雄认为,保障残疾人的人权,重点要关注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推动残疾人由被动的受助者转变为权利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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