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方:不认真审查处方内容、药物配伍及剂量等。
2.同名异药混用:对具有相似名称或相同别名但来源和功效不同的药物混用,如防己与广防己混用,山豆根和北豆根混用。
3.缺味乱补:配方缺味时随意更换他药,改变处方。
4.生制不分,炮制不规范:炮制的目的重要的是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烈性和副作用,提高药物的疗效甚至改变药物的性能和功效,如何首乌与制何首乌二者功效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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