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散解表的药,宜用急火,煎的时间不要太长(约15一20分钟),服药次数以日服三四次为宜,表证解除后即可停药。用生大黄、芒硝攻泻时,也不宜久前,并且得泻后即应停药。用于补益的方药,煎煮时宜用慢火久煎(约40分钟),每日早晚各服一次,可较长时期的服用。一般说,治上焦病的药宜饭前服,治下焦病的药宜空腹服,治中焦病的药宜在两顿饭之间服。服用急救药则以及时快速为原则,不必拘泥于时间。对药方中的“先煎”药,要先煎1O分钟,然后先加冷水,再放诸药煎之。对“后下”药,要在诸药煎好前3~5分钟放入同煎。总之,临床医师必须根据自己所处的药方,详细嘱咐病家应如何煎煮之,对“先煎”、“后下”、“冲服”等药,都要交待清楚,以免因煎服不得法而影响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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