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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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西财经学院-黄靖惠发布于:2024-04-17 23:00:43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能力。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阴谋颠覆政府、*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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