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建设和应用省级集中的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机构通过系统管理和开展工作。加快培训、就业、社保信息互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培训信息推送,推进项目找人、人策匹配,大力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享受培训补贴人员数据共享校验,设置风控预警功能,为参训人员身份识别、培训项目筛查比对、远程实时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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