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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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李如发布于:2019-12-06 15:3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 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 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 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 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 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 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 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 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 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 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 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 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 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 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 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 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 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 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 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 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 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 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 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 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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